聯合國將中國二十四節氣列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

二十四節氣與黃道
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昨日決議,將中國傳統代表一整年時令運行的「二十四節氣」,列為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」。

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,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的「論六家要旨」中也曾提到陰陽(日月運行)、四時(四季)、八位(八卦)、十二度(時辰)、二十四節氣等概念。漢武帝時,落下閎將節氣編入《太初曆》之中,並規定無中氣之月,定為上月的閏月。

中國古代的二十四節氣原本由「冬至」為一年開始,將一個太陽年分為二十四份,大約每十五日為一個氣節,稱為平氣法。但是由於地球的軌道是橢圓形,而不是圓形,太陽在黃道運行速度不是固定的。清順治二年(公元1645年)頒行「時憲曆」廢除把全年分成二十四份,用來確定節氣的平氣方法,正式採用西洋曆法以太陽在黃道上位置,每十五度為標準的定氣法,並按照西洋黃道十二宮,將「春分」點定為0度。

【圖:互聯網;文:節錄自香港天文學會›掩星組›掩星組文件›中國二十四節氣的天文定義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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